广元

11月20—21日,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组对我市语言文字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省评估组一致认为,广元市现阶段语言文字的社会应用基本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四川省的实施《办法》的规定,达到了“普通话初步普及”和“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目标要求,广元市高分通过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验收。
省评估组组长、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文明办主任、省语委副主任朱丹枫参加汇报会。省评估组副组长、省教育厅副厅长何浩宣读评估验收认定意见。省评估组秘书长、省政协教育委员会副主任、省文联副主席、省语委委员林强主持会议。市委常委、宣传部长王华蓉,副市长、市语委主任赵爱武,市政协副主席胡月鹤参加有关活动。
20日至21日,省评估组分成四个组,对我市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和公共服务业四个重点领域的单位和嘉陵路商业街进行了实地检查,听取语言文字工作汇报,召开干部职工座谈会,查阅专项档案资料。省评估组一致认为,广元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工作不断深入,语言文字工作环境有了较大改善,语言文字规范的工作机制基本形成,依法规范语言文字管理的工作水平明显提高,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得到增强,四大重点领域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四个结合”、“四个加强”、“四个延伸”,既是“争做文明广元人,共建美丽广元城”的应有之义,更反映了广元语言文字工作的亮点。党政机关舞“龙头”,学校教育基础牢,新闻媒体树榜样,公共服务行业展形象,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地显现了工作实绩。广元市现阶段语言文字的社会应用基本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四川省实施办法的规定,达到了“普通话初步普及”和“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目标要求。评估组认定广元市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高分通过评估验收。
就下一步工作,何浩希望我市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依法推进语言文字工作;要巩固成果,加大力度,全面提升广元语言文字工作水平;要总结经验,示范引领,推进全省城市语言文字工作。
王华蓉表示,全市将以这次评估验收为契机,不断加强语言文字工作,建立健全语言文字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做好语言文字工作;进一步细化责任,加大对存在问题的整改力度;进一步强化宣传,加大对语言文字工作的宣传力度,不断推动全市语言文字工作向更加规范、标准的方向健康发展。(记者 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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