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
四川福钦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广元市消防支队(采购人)委托,拟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广元市消防支队车辆、器材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FQCG[2015]007号。
二、招标项目: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广元市消防支队车辆、器材装备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自筹。
四、招标项目简介: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项目包个数:11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包件1:(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供应商可以是产品生产制造商,也可是经过授权的经销商。
包件2:(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供应商可以是产品生产制造商,也可是经过授权的经销商。
包件3:(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供应商可以是产品生产制造商,也可是经过授权的经销商。
包件4:(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供应商可以是产品生产制造商,也可是经过授权的经销商。
包件5:(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供应商可以是产品生产制造商,也可是经过授权的经销商。
包件6:(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供应商可以是产品生产制造商,也可是经过授权的经销商。
包件7:(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供应商可以是产品生产制造商,也可是经过授权的经销商。
包件8:(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炊事车的生产厂家直接投标。
包件9:(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32米登高平台消防车的生产厂家直接投标。
包件10:(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排烟消防车的生产厂家直接投标。
包件11:(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多功能抢险救援消防车的生产厂家直接投标。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15年10月22日至2015年10月28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南环路127号附1号(致富巷)(地址)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单位介绍信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2日9: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本次招标可以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但因邮寄导致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八、开标地点: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广元市消防支队 。
九、本投标邀请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广元市政府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广元市消防支队
地 址: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三段
联 系 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13881243400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福钦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元市利州区南环路中段127号附1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8981266717
传 真:0839-3509913
附件:
包件(1-11).doc
201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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